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战略部署,明确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大任务。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这是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这一重大论断深刻揭示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同新质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内在机理。新质生产力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的先进生产力质态。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提供强大动力。产业创新则为科技创新提供广阔应用场景和市场空间,是科技成果实现价值的关键依托。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这是准确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抢占发展制高点的必然选择。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科学发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的边界不断消融,技术迭代和成果转化周期大幅压缩,全球竞争已经从单点技术比拼升级为创新体系综合能力的较量。主要大国纷纷前瞻布局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制造、先进材料等前沿赛道,强化科技研发同产业落地协同联动,力求掌握未来产业发展主导权。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格局,我们必须打通科技创新向产业应用传导的关键链条,推动科研供给对接产业现实需求,在科技和产业的协同共振中塑造我国竞争新优势,牢牢把握科技变革浪潮下的发展主动权。
这是我国立足科技和产业发展新阶段、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之举。经过长期积累,我国建成规模宏大、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创新投入持续增长,前沿技术攻关不断取得进展,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加速崛起,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筑牢基础。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科技与产业之间衔接不畅的梗阻尚未完全破除,高质量原创成果供给不足,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存在短板,不少科研成果难以完成市场化、规模化转化,部分产业领域同质化布局依然存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就是坚持以科技赋能实体经济,既依靠前沿技术改造存量产业,又依托创新培育增量动能,补齐创新链与产业链的薄弱环节,推动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协同并进,夯实现代化产业体系技术基础,推动我国产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攀升。
这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对物质技术基础提出更高要求,过去依靠要素大规模投入的增长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发展必须更多转向创新驱动,依靠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在于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这离不开科技供给和产业应用的良性互动。缺少产业场景承接,科技创新就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没有科技创新成果持续输入,产业升级就容易陷入路径依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就是要破除束缚创新要素流动的各类障碍,把超大规模市场、完整产业体系、丰富人才资源的综合优势转化为发展实效,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实现新旧动能平稳接续转换,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筑牢坚实根基。
二、准确把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要坚持系统观念,立足提升体系化创新能力,打通从技术突破到产业落地全链条,持续把创新势能转化为产业发展实效。
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体系化攻关能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涉及领域、主体、要素众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整合资源力量,能够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大幅增强科技创新体系化攻关能力。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实现重大调整,党中央成立中央科技委员会,从体制机制上强化了对科技创新的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扎实推进,国家实验室全面进入实体化运行新阶段,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与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发力,为跨领域体系化攻关打下坚实制度基础。持续优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定位布局,树立面向国家重大产业需求的攻关导向。发挥国家实验室龙头牵引作用,支持其牵头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探索适配大科学时代、兼顾科学目标和产业目标的新型科研组织模式。引导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统筹自由探索与有组织科研,夯实基础研究根基,产出更多源头原创成果。用好新型举国体制,围绕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实施全链条一体化攻关,统筹基础研究、技术攻坚、中试放大与产业化各环节,破解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各类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立足职能定位,聚焦产业领域重大现实问题开展战略研判、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为科技和产业双向融合提供智力支撑。
锚定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夯实科技创新成果落地的产业载体。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产业创新的主战场。促进双向深度融合,就要统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推动科技要素全方位赋能实体经济。要依托数字智能、绿色低碳技术,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迭代升级,依靠技术革新实现存量产业提质增效。做强新能源、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工艺技术持续迭代,巩固提升产业链综合竞争力。面向量子信息、脑机接口、人形机器人等前沿方向,坚持试点先行、场景牵引。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持续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统筹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发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创新策源功能,做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构建创新成果就近转化、区域梯次联动的发展格局,为科技创新成果落地提供多层次产业承接载体。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需求牵引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格局。企业身处市场竞争最前沿,是衔接科研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关键枢纽。要突出科技创新供给和产业需求牵引,推动产学研融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当前我国企业创新投入结构仍存在短板,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投入比重同国际先进水平尚有差距,部分科研项目与产业现实需求衔接不够紧密,制约创新效能充分释放。要落实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应用全链条的主体地位,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畅通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决策的渠道,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更好发挥企业在项目组织实施中的能动作用。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瞄准产业现实瓶颈开展定向攻关。用好“揭榜挂帅”“赛马制”等项目组织模式,推动科研选题更加聚焦产业现实需求。统筹发展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落实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等激励政策,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格局。
健全全链条成果转化体系,打通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关键关口。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一直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是连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关键环节。概念验证、中试验证是跨越科技成果“死亡之谷”的重要节点,不少实验室原型成果因缺少中试放大、工程化迭代,难以转化为可市场化推广的成熟产品。要统筹布局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与工程化验证平台,建立跨领域通用中试流程和技术标准,推行平台开放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切实降低广大中小企业技术试错成本。加大应用场景建设与开放力度,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为新技术、新业态留出测试迭代空间。持续优化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落实“先使用后付费”“先赋权后转化”制度,加大对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的激励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完善技术市场体系,优化成果估值、技术转让等配套服务。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依托早期市场应用带动技术持续打磨升级,形成“技术研发—场景验证—市场应用—反馈优化”的良性循环。
培育产业集群生态,推动产业链供需协同与技术全域扩散。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壮大,需要完整成熟的产业创新生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要依托产业集群实现技术迭代、成果扩散与协同配套。要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打造龙头企业引领、专精特新企业配套、专业服务机构有力支撑的特色产业集群,完善公共技术服务、知识产权运营、成果对接转化平台。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深化产业链供需协同。供给端持续推动技术迭代、提升产品性能,需求端主动开放应用场景,建立常态化产业链对接协调机制,完善行业技术标准规范。鼓励龙头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开放创新资源、试验条件与应用场景,带动全链条协同攻关。依托产业创新联盟、产学研对接平台,健全技术转让合作机制,推动东部地区先进创新成果向中西部产业基地有序转移,促进跨行业、跨区域技术流动扩散,实现科技成果在集群体系内不断迭代升级,放大双向耦合的辐射带动效应。
拓展高水平国际科技产业合作,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国际科技合作是大趋势,我们要更加主动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开放合作中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越是外部环境复杂严峻,越不能关起门来搞创新。要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利用全球创新要素促进国内科技和产业协同发展,以开放合作应对外部遏制打压。持续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的科技产业合作,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围绕气候变化、人工智能治理、生物安全等全球性议题开展跨国联合科研。尊重广大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发展诉求,坚持平等互利原则开展技术务实合作,输出适配当地发展条件的技术方案与标准体系。支持国内科研机构、企业深度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主动参与前沿技术国际规则、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在守住国家安全底线前提下用好全球创新资源,合理吸收借鉴全球先进技术成果,推动我国成熟技术与标准走出去,构建多元安全的全球产业链合作网络,持续拓展国际合作空间。
三、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夯实根基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必须着力破除融合进程中的体制堵点、要素瓶颈与环境制约,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支撑保障体系。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既不能完全寄希望于市场自发演化,也不能依靠政府行政力量大包大揽,必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创新融合发展。有效市场重在发挥需求牵引、要素配置功能,以产业需求引导科技创新方向。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资本、数据、人才要素市场,完善成果估值、知识产权运营、股权投资收益分配机制,降低技术跨行业、跨区域流动成本。有为政府重在做好战略引领、制度供给与公共要素配置。强化顶层谋划,统筹新型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平台、应用场景布局,减少同质化内卷竞争。统筹配置财政资金、科研平台、数据资源等公共要素,补齐概念验证平台、中试基地等市场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短板。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数据流通、首台(套)应用等制度规则。实现在资源配置上释放市场活力、在战略方向上强化规划引领,共同助推科技供给同产业需求深度对接。
完善因地制宜分类分阶段推进的体制机制。我国不同区域创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条件差异较大,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切忌简单“一刀切”“一哄而上”,应建立分类分阶段推进的体制机制。强化跨部门统筹协调,破除项目实施、资金配置、场景开放、数据共享、安全监管中的部门壁垒,提升面向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制度供给效能。按照技术成熟程度采取差异化推进方式,针对技术成熟、市场需求稳定的领域,加快推动创新成果规模化产业应用;对于尚处在验证阶段、商业模式尚未定型的前沿方向,更多依托试点试验、场景开放降低创新试错成本。充分发挥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策源作用,发挥成渝地区、武汉、西安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辐射带动效能,依托重大科技项目和应用场景,引导各地立足比较优势推进成果落地转化,形成差异化、特色化的区域融合发展格局。
构建多层次可持续人才供给体系。人才是实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第一资源。人才的培育、引进、评价,都要紧扣科技和产业协同发展现实需要,完善全链条人才工作体系。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顺应产业变革趋势,前瞻布局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突出工程实践导向,完善跨学科育人机制。深化产学研用联合培养模式,健全校企协同育人渠道,着力培育兼具理论素养与产业化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分层分类建设人才队伍,大力培养引进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和产业管理人才。做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培育满足产业一线需求的应用型技能人才。持续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扶持力度,打造梯次接续的人才梯队。优化人才评价体系,破除“四唯”倾向,把技术突破、成果转化、产业贡献作为重要评价标尺,树立契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需要的用人导向。
打造包容开放、容错共进的创新生态。制度与文化构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软性土壤。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既要建好硬件平台,也要塑造与之相匹配的精神文化与制度环境。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学普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引导科研人员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攻关。健全科研诚信体系,压实科研机构、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作风学风建设,筑牢风清气正的创新底色。建立健全可控边界内的创新容错纠错机制,区分改革探索中的无意过失与违纪违法行为,为科研人员、产业技术团队大胆试错卸下制度包袱。大力破除各类不合理市场准入壁垒,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创新竞争。通过制度设计与文化培育双向发力,形成鼓励原始创新、支持成果转化、宽容合理试错的社会氛围,为科技同产业双向耦合提供精神支撑与制度保障。
完善科技金融支撑机制。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普遍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特征,要持续完善科技资本市场,弥合科技创新风险与产业化落地之间的资金鸿沟,构建适配创新主体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功能,用好政府引导基金、科技保险、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早期硬科技领域。丰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信贷、科创股权投资等金融产品,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创新主体的扶持力度。引导产业资本、创投机构聚焦产业技术瓶颈开展投资布局,支持科技企业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全风险分担机制,统筹做好创新激励和金融风险防控,推动形成“科研攻关—成果产业化—产业增值—资本反哺新一轮科技创新”的良性循环,以资金链有效串联创新链与产业链。
健全科技伦理与安全治理体系。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前沿技术迭代速度快、应用渗透面广,风险表现具有较强隐蔽性,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伦理治理、风险防控贯穿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全过程。坚持创新发展和安全保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将伦理审查、风险评估前置嵌入科研立项、研发攻关、产品应用、产业推广各个环节。完善重点领域科技伦理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与行业标准,细化伦理审查细则与负面清单,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常态化开展科技安全风险研判、动态监测预警和分级处置,强化重大科研平台、核心算力、关键数据资源安全防护,守牢科技创新安全底线。主动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积极推动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引导前沿技术向上向善、安全可控,切实护航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行稳致远。
中国工程院是我国工程科技界的最高学术机构,我们将坚决担负起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科学技术思想库的职责使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院士群体跨学科、跨领域的智力优势,持续强化科技战略咨询,组织动员广大院士和工程科技工作者勇担使命、主动作为,聚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工程科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