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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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11月21日,谢克昌主任在中国工程院主持召开第五届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周济院长、委员会部分委员及白玉良秘书长等出席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议程:
一、传达国务院领导对科学道德建设工作的批示精神
科学道德办公室徐进副主任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对院士制度及科学道德建设有关事宜的批示。会议一致认为,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十分重要,充分体现了对科学道德建设的重视,也使我们进一步感到做好院士队伍的科学道德建设工作责任重大。
会议建议,将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传达到全体院士,增强院士对科学道德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二、听取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汇报
徐进副主任汇报了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会议认为,道德委员会在弘扬院士科学精神、强调院士自律、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对待社会监督以及积极参与科研诚信相关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方面,重点宣传了解放军总医院院士群体;宣传了院士中优秀代表,成绩显著,收到了很好的反响,应继续坚持。会议同时指出,做好院士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的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坚持不懈。近期按照院领导的要求,科学道德办公室要与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做好院网站《走近院士》板块的工作。
三、审议近期投诉处理情况
会议对收到的对院士投诉信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讨论,并同意对院士投诉信的调查处理。会议认为,工程院历来反对各种学术不端、学风不正行为,并开展了许多工作;同时也坚决反对在缺乏事实根据的情况下,通过媒体发布误导公众的做法。工程院要继续探索如何开展投诉调查的方式以及如何及时应对媒体的反映。
四、审议“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2012年工作计划”
科学道德办公室康金城副主任汇报了“中国工程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2012年工作计划(讨论稿)”。
会议原则同意《工作计划》,认为《工作计划》提出的工作内容比较完善,同时建议在《工作计划》的第一段增加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并在作出修改后提交院常务会审议。
五 、审定“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守则”
科学道德办公室华尔天副主任对“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讨论稿作了介绍。与会委员对《守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会议认为,《守则》的制定是中国工程院院士队伍科学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工作,颁布后必将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因而务必慎重出台。
会议决定,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对《守则》进行字斟句酌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先由科学道德办公室研究修改,再征求委员会全体委员的意见,必要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鲁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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