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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工程院2002-2003年合作计划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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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工程院全面合作协议》,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加速双方合作进程,经共同研究和友好协商,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促进首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
  (一)双方围绕北京城市现代化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北京市科技计划重点领域等方面合作开展战略性研究。中国工程院负责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报告。
  (二)双方在信息、生物、光机电、新材料、环境保护、农业现代化、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合作举办国际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
  (三)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在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环保、社会发展、现代农业等七个领域, 尽可能多地在北京转化工程院的科技成果,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四)组织院士开展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与发展专题调研活动,对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发展战略、规划建设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提出建议。
  (五)结合"首都二四八重大科技创新工程" ,工程院在确定科技创新领域和规划重大科技项目方面提出咨询意见。
  (六)围绕大气污染治理、能源结构调整、振兴现代制造业(如汽车、大规模集成电路、医疗器械)等重点课题,双方共同组织开展"院士行"活动,畅通院士和企业间的沟通渠道,建立紧密联系机制,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智力支撑。
  二、充分发挥智力优势,吸引和培育创新人才
  (一)结合新时期的发展要求和入世后对外开放的需要,在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的基础上,今年内共同制订北京市与中国工程院人才培训与合作计划,2003年正式实施。
  (二)根据北京市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的需要,合作举办由院士和北京青年学者参加的学术报告会和学术论坛活动。
  (三)北京市为合作研究项目、特别是青年科研活动提供经费资助。
  三、集成工程院科技资源,为奥运建设服务
  在《北京奥运行动计划》总体框架下,充分发挥工程院人才与技术优势,全力为奥运场馆建设、智能交通、信息通讯、环境治理、能源结构调整等重大奥运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四、广泛开展科学宣传与普及工作
  结合工程技术前沿领域的最新发展和北京的实际需求,共同组织由院士与市高层领导参加的学习座谈活动;在科博会和科技周期间,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科学普及活动。
  五、为工程院院部和在京院士提供便利、周到的服务
  北京市为院士出书立著、申请专利提供帮助;为院士在京调研提供渠道和便利条件;为院士在京创办科技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为院士体质检测和休息疗养提供条件和服务;向院士及家属赠送公园和博物馆的门票为院士购买住房提供优惠房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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